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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出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2008-04-25 15:25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 作者:李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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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落实,顺利实现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近日,一队结合实际,出台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压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对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交纳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与奖励、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兑现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规定: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为该队第一至第五工程处、测绘工程处、佳业公司负责人。交纳标准为第一至第五工程处正职每人每年5000元,副职每人每年4000元,测绘工程处、佳业公司正职每人每年3000元,副职每人每年2000元。 为使此风险抵押金真正起到遏制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目的,该队还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责任目标考核标准。队安委会每年将依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标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风险抵押金交纳人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年底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安全生产奖励和抵押金。具体奖励标准为:考核达标的按100%奖励并返还抵押金,基本达标的按50%奖励并返还抵押金,不达标的不再退还风险抵押金。 同时,《办法》还规定,风险抵押金所扣罚费用将用于在事故抢险救灾中做出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事故调查等所必须的安全投入等费用。 据悉,此办法自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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