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采购,货比三家。2007,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一队坚持集体采购、阳光采购制度,全年参与物资采购77件次,涉及金额618.57万元,节约资金40.80万元。 为从源头上遏制采购过程中以次充好、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004年该队开始实施集体采购制度,制定了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物资采购监督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在基层单位设立22个集体采购小组,全程参与监督物资采购。基层单位及钻机的小额度物资采购,均由内部采购小组实行集体采购。实体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机关采购金额2000元以上,由队物资采购小组参与采购。10万元以上物资、设备等大额度采购,申请省局监督小组参与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坚持货比多家,严把质量关,保证了采购的合理化。队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坚持每年两次的巡回检查制度,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据悉,集体采购制度实施以来,该队共参与各类物资采购232件次,涉及资金2276.176 万元,节约资金101.9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