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关于各级党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豫直发[2007]41号)精神,局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在今年底前召开一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并对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和工作情况,谈学习十七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提出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底前召开。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准确把握报告提出的新思维、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十七大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工作指南、行为准则,用来观察问题、认识问题、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在武装头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在完善思路、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上求实效。 (二)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实践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转化为改革创新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举措,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贡献。 (三)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本单位的工作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 (四)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局考核组要对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检查,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各单位要于12月30日前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报局政治部。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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