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煤地党发〔2007〕52号
关于对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
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局党委研究,定于12月份对局属各单位党群工作和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内容
1、领导班子、队处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见局修订下发的党委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豫煤地党发〔2004〕60号文)。
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见豫煤地党发〔2004〕58号、豫煤地纪发〔2004〕6号文)。
4、工会、共青团工作完成情况。
二、考核检查目的
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三、考核检查方法与程序
1、各单位在局考核检查之前,首先进行自查自检,为局考核检查打好基础。
2、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时,考核对象在一定范围(一般为中层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或全体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廉报告。由与会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后备干部。
3、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
4、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广泛深入征求意见。
5、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制度、报表、资料等。
6、综合分析考核检查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
7、向被考核检查单位反馈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8、局党委听取考核检查情况汇报,讨论确定对各单位的评价和格次并通报全局。
四、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两个考核组负责。
第一考核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管忠民同志负责,对二队、三队、勘查院、豫中公司、制印中心等五个单位考核检查。
第二考核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永飞同志负责,对一队、四队、物测队、物资公司、嵩阳饭店等五个单位考核检查。
五、考核时间
2007年12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通知各单位。
六、几点要求
1、考核组及组成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工作,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保密。
2、考核组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对有关内容作详实纪录,及时汇报考核中发现的重要问题。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今年有限的时间,根据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抓紧抓好全年收尾工作,保证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党委、工会、团委2007年度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局有关部门。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